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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死后,你的比特币怎么办

2014-08-24 粉色的哈尼长颈鹿 来源:巴比特

  在我们死后,我们如何传递我们的比特币——不仅仅是要避开那些法律上不必要的遗产税,而且应从我们还健在时就保护我们的私钥。

  加密学能够提出更好,更广泛适用的去中心化自治解决方法,将对可信第三方、看门人( gatekeepers)的依赖度,与其相关联的隐私风险、费用都降至最低。

  换句话说,我希望我们在回答“你死后你的比特币怎么办”这个问题时,能毫不犹豫地说“没什么好担心的,都在区块链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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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这群人中,有的对美国密码货币组织完全不了解,有的从小生活的环境中就没有电脑,我们来自那个在打字机上学习打字的年代,所以死亡和税收这档子事儿对于我们来说尤为重要。就这点而言,加密学有了独特的挑战。在我们死后,我们如何传递我们的比特币——不仅仅是要避开那些法律上不必要的遗产税,而且应从我们还健在时就保护我们的私钥。

  遗产财产法(这是一项掌控个人资产管理的法律,它所关注的是遗产的转移动向)对此提出了不少建议。无一例外,这些条例的争论焦点是把加密变成无密。举例来说,备受推崇的FADAA( Fiduciary Access to Digital Assets Act,数字财产信托机构条例),只是简单粗暴地提高受信托第三方的权力(和风险保障),使其可向某个软件公司或硬件公司施压以获取个人信息。这一套在某些情况下或许可行,但我坚信,加密学组织能够提出更好,更广泛适用的去中心化的自治解决方法,可以将对可信第三方、看门人( gatekeepers)的依赖度,与其相关联的隐私风险、费用都降至最低。

  为什么说目前的状况不能使人满意 最重要的一点是遗产财产法律要求在律师,监护人及个人代表的权利范围内,将私钥泄露给第三方,例如遗嘱执行人,受托人,代理人,这样他们便可以进入已故者的数字资产对其分配。“信任”这一要素被再次被引入加密货币,而在此之前,加密货币的正常运作并不依赖于“信任”。我们不仅被迫要相信第三方在我们还活着的时候不会进入我们的数字钱包,而且还得坚信即使第三方先于我们死去,我们的私钥仍能够得到安全保障及长久的保护。为维持保护的连贯性,需要引入更多的第三方。这非常有必要,甚至根据某些国家职业守则,律师及专业信托公司都应参与进来。

  遗产财产法的另一个弊端是它需要一系列的看门人:遗嘱检验法院,法官,裁判官,遗嘱执行者,律师,国家机构(比如重要数据统计部门)。就算是最简单的情况——必要信息已知,继承者们和睦相处,这类看门人也会征收时间、金钱方面的费用。当出现必要信息未知,继承者们意见不合的情况,那么收费将会相当高昂。可悲的是,后者出现的频率较高。

  遗产法是法学院的必修课程。它总在把人类最丑恶的一面展现出来,在学校我就已经受够了,所以我发誓等我当上律师,绝对不会实践这项法律。在遗产案件中,控诉双方往往是相同姓氏的,例如,琼斯起诉琼斯,史密斯与史密斯对簿公堂。原因是某些亲戚感觉自己在遗产继承上吃亏了,而唯一能维护自身利益的手段就是跟家里人打官司。

  中本聪说得对,无论是生前还是生后,我们得尽可能地把可信第三方、看门人剔除在数字金融生活之外,但随之而来的问题是,在比特币协议中是否有此类的方法 我不是码农,电脑能力也一般。但我认为我们仍应该认真对待这个问题,并由那些经验丰富的加密学组织成员来进一步探究。在我看来,我们正在寻找的一种机制,允许钱包持有者将一定百分比的钱包余额在他(她)死后传送至另一钱包,无论余额产生在哪个未知的时间。

  下面有两点需要我们进行分析的。

  首先,交易需要发生在未来。就我了解,关于未来交易所需的参数(或是类似的参量)已经明确出现在比特币协议中。这项功能被称为“闭锁时间(locktime)”,它是分散式-区块链合约的主要特色,即在限定时期内,允许从一个地址向另一地址进行付款。无需附加条件,这项功能可以看做是粗糙版的遗产计划工具,可以在发起方合理预期寿命中的任意一天进行交易。然而,功能弊端在于发起方不能再改变决定,且受益方或许会等上数年才得到资产。在此期间内,可能会发生许多事儿使得交易变得令人不快。

  为达到完善自治遗产计划的目的,我们需要修改或新建“闭锁时间”,使它可以实现多次修改交易数据的功能。如果可行的话,我们可以在每年新年那天与我们的继承者进行分散式交易。举例来说,在未来的某一年内我们去世,这项交易久传播出去。但如果我们健在,则可以将交易日改为另一年,重复这个过程直至去世。与此同时,这种灵活性还使得我们可以调整我们的受益人及他们能得到的遗产数量,甚至能够随时暂停交易。换而言之,“闭锁时间”为我们提供了一种现行遗产法与比特币协议自治相结合的自由灵活性。(例如,重写遗嘱)

  其次,需要考虑的是交易额的转移。目前的“闭锁时间”功能可以实现的是,先确定需传送货币的数量,再从电子钱包中扣除。而在我们为自己新建的遗产规划中,我们想实现的愿望是,在给继承者遗产的同时,我们在生前也能花比特币。为了依情况而定的“闭锁时间”交易,而不得不被扣除光电子钱包的余额,实在是不合适。设想如果我们修改功能,允许现有钱包余额可按一定百分比来传送 例如,我也许会安排一次与我女儿的交易,交易额为25%的钱包余额,交易日期为从今日起一年内的特定某天。我甚至可以用精确的百分数方法协调多个继承者,而无需担心每次交易完成后我钱包的余额都会变化。

  在此情形下,我可以为我每一个受益人建立电子钱包,并保证所有的私钥都是安全的。手把手教他们怎样运用这项技术,指导他们拿到自己的电子钱包,告诉他们将所得的货币从中间钱包传送至他们自己的私人钱包的方法,及在我死后怎么保证钱包的安全。这样可以有效地避免将我的私钥卷入其中,并且能够将交易过程中中间账号的不稳定性降至最低。(除非在依情况而定的闭锁时间交易中,它可以将交易额转出送至受益人的钱包,其他情况下它不会再被使用。)使用这种方法还确保了闭锁时间交易可以被恢复。(私钥被保存在只有我跟相关受益人知道的安全地方)所有这些只有在我本人和我受益人积极主动下才能够自主完成。

  此系统的另一好处:即使在私钥丢失的情况下,依旧能够保证钱包的安全。再比如,在我每年的生日,我会创建一个“闭锁时间”交易,它会准确无误地把我钱包里的余额(0%-100%)传送至我下一个生日的地址,除非在下个生日来临之前我把这项交易撤回。如果在这段时间里,我丢失了私钥,会有相应的应急方案允许我在新钱包内恢复余额,仅仅需要多一些耐心。

  把话题转回到遗产规划上,在此范畴的自治系统与遗产财产规划系统中的死讯付款(POD)账户或死讯转账(TOD)账户类似。账户持有人指定一个受益人,并通知有关机构他们拥有账户的证明。在给予人生前,受益人无权进入账号。一旦给予人死亡,立即授予受益人相关权限。这使得该账户可以被分配给遗嘱之外的各个继承人(们)(指定受益人)。缺点是,受益人得拥有并向银行出示给予人的死亡证明书的核证副本,这样才能接手资产。这一流程浪费了不少时间和金钱。

  相比之下,应急闭锁时间百分比余额交易明显更优越,它在能够完成POD或TOD所有功能外,还省去了看门人环节(在“看门人”的情况下,机构发布死亡证明,且持有账户)

  各个司法管辖区的遗产法律上有诸多细微差别,遗产计划的复杂性可想而知。这次讨论,绝非企图掩盖任何或向读者提供法律咨询。相反,目标是为了提出初步的钱包/协议功能的话题,它可能是整体的遗产规划的一种策略,最重要的是,它最大限度地降低了传统遗产规划体制的弊端及对第三方、看门人的依赖、

  换句话说,我希望我们在回答“你死后你的比特币怎么办”这个问题时,能毫不犹豫地说“没什么好担心的,都在区块链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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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www.8btc.com/death-and-bitcoin

原文链接:http://letstalkbitcoin.com/blog/post/death-and-bitcoin

原文作者:wildjo

编译者/作者:粉色的哈尼长颈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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