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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特币不是互联网金融

2016-10-11 张黎娜 来源:东方早报

  虽然比特币现在没有、在可预见的将来也不太可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货币,但其对未来数字货币的发展有着重要的“试验价值”。可以肯定的是,将来数字货币运行框架必须是以国家数字货币为主,货币发行权仍集中在货币当局。

  张黎娜

  自2008年10月31日化名者中本聪发表论文《比特币:一种点对点的电子现金系统》,提出比特币的运行构想,并于次年1月3日挖出第一批50个比特币以来,有关比特币的争议一直未断。

  在这些争议中,一个尚未厘清之处是比特币与互联网金融的关系。大多数观点都将比特币天然地视为互联网金融,甚至认为是互联网金融的高级形态。然而,如果我们回归金融和比特币各自的本质属性,可以发现比特币与互联网金融之间存在着不可逾越的鸿沟。

  金融从内涵上看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是货币的发行、流转和回笼等相关活动,如央行基础货币的发行、货币政策的执行、经济活动中的货币支付、汇兑等;二是各种投融资及相关活动,其本质是完成储蓄到投资的转换,如各种借贷行为、债券、股票,以及各种理财行为。

  互联网金融则是金融机构或互联网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投资和信息中介服务的新型金融业务模式,其本质依然是金融,同样包含上述两方面内容。对应到现实中的业务形态,投融资方面,互联网金融已有较多模式,如众筹、P2P、互联网基金、互联网信托等;货币的发行与流转方面,目前主要是互联网支付,当前所有的互联网金融活动都是基于现有的国家货币体系。

  比特币是基于密码技术通过开源算法产生的数据编码,其生产、交换、支付等均基于互联网,本质上属于技术创新,在国外被归为金融科技(Fintech)范畴。比特币对经济金融系统产生的影响主要限于技术层面,而不是金融层面,比特币本身不是互联网金融。

  一方面,从金融活动的货币属性看,比特币的货币属性仅仅是表象。2010年5月21日,美国佛罗里达州程序设计员拉斯洛·豪涅茨用10000个比特币购买了一张价值25美元的比萨优惠券,产生了比特币的第一个公允汇率,每个比特币价值0.25美分,开启了比特币的支付功能。特别是德国、美国个别州等已经允许比特币用于小规模的支付、结算,有人认为比特币已经获得国家认可变身为真正的货币。如2013年8月美国德州地方法院在一起案件中将比特币裁定为货币,2013年8月德国财政部将比特币认定为“记账单位”等。

  但这恰恰说明,比特币被玩家之外的人接受完全依赖于国家或货币当局的认可,没有这种认可,比特币不可能在较大范围内成为货币。比特币作为一种数据编码,即便设计得再精巧,其本身对于普通人来说并没有价值,就像私人即便能印制出再精美的“纸币”,如果没有国家信用作为支撑,那也是废纸一张,没有人将其视为货币。截至目前,没有一个国家赋予比特币以法币地位,多数国家将其归为大宗商品一类。从这个维度看,比特币不是货币,比特币的生产(发行)、流通等相关行为也不是金融或互联网金融行为。

  另一方面,从金融的投融资内涵来看,比特币当前只是作为投机或投资品来流转,其体现的是商品属性,不具备金融意义上的投资工具属性,不能系统地完成储蓄到投资的转换功能。

  进一步看,比特币无法成为真正意义上的货币,根源于其内在局限性。

  一是总量有限。根据最初设计,比特币最大数量为2100万个。固定总量被认为是比特币的一大优势,可以避免滥发货币,但这也会制约其成为真正的货币。黄金之所以被纸币取代,一个原因就在于其供给增加的速度不能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更重要的是,如果货币的供给不能被货币当局调控,那么宏观调控将失去一个至关重要的政策工具,所谓的公开市场操作、量化宽松、最后贷款人等大都无从谈起,这无异于自缚手脚。理论上,比特币可以拆分到小数点后八位,但其供给始终是一个与经济运行无关的变量,货币当局无法根据实际需要实施调控,特别是出现危机时,只能坐视经济金融大厦倾覆。

  二是造成社会不公。去中心的货币生产方式,会产生更大的不平等问题,铸币税将被具有生产能力的少部分人获取。如果说国家垄断货币发行权存在不公平问题,那么由矿工和少数玩家把控的比特币如果真的成为人人需要接受的货币,不公平的问题无疑更加严重。

  三是不利于环保。比特币开发、运转耗费的电能巨大,会造成巨大的能源损耗。这完全是一种无谓的资源浪费。可以想见,如果比特币真正成为货币,公众更加趋之若鹜,资源浪费会随之剧增。

  四是交易成本大。目前,完成一次比特币支付大概需要10分钟时间,随着网络范围的扩大,可能时间会更长,根本无法满足社会金融发展的需要。

  五是存在安全缺陷。比特币技术安全方面的问题没有完全解决,比特币丢失事件时有发生。如2014年2月,Mt.gox丢失85万比特币,同年8月,国内交易平台比特儿被盗取5000万NXT,价值1000多万元,2015年1月23日,Egopay交易系统被入侵,造成120万美元的损失等。此外,比特币完全匿名,无法追踪,如果成为货币,将大大便利洗钱、恐怖、贿赂等犯罪行为开展融资。

  六是不具有排他性。据初步统计,目前与比特币类似的网络货币超过50种,有的已经消亡,有的还在不断涌现。比特币所有的技术优势,都可以被模仿、复制,改头换面,以另一种名称出现。这也说明,在非实物货币条件下,离开了国家信用支撑,货币无以依存。

  正因如此,各国家纷纷出台相关法规或政策,加强对比特币的监管,阻止比特币对国家货币造成威胁。2014年2月,俄罗斯宣布全面禁用比特币;2013年12月,人民银行等五部委印发了《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宣布比特币在中国政府监管范围内将不被视为有效的交易结算工具。

  虽然比特币现在没有、在可预见的将来也不太可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货币,但其对未来数字货币的发展有着重要的“试验价值”。可以肯定的是,将来数字货币运行框架必须是以国家数字货币为主,货币发行权仍集中在货币当局。在这种情况下,传统的货币发行优点仍然延续,包括铸币税归国家所有,用于公共服务,解决公平性问题;同时,由于国家数字货币的可追溯性等优点,可提高货币政策的精准性,以及提高对洗钱等金融犯罪的打击效率;同时,国家数字货币可以利用互联网技术极大地提高全天候、跨区域支付的效率。

  当数字货币运行框架的构建完成后,互联网对传统金融的革命和改造才真正完成。但这一使命是比特币无法承担的。

  (作者系经济学博士、金融学博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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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译者/作者:张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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